《人類大歷史》:讀後感想(上)

書名:人類大歷史:從野獸到扮演上帝
作者:哈拉瑞 譯者: 林俊宏
出版社:天下文化 日期:2018

《人類大歷史》這本書有20個章節,並且分成四大部分來探討,而本次感想的範圍是第一部跟第二部(第一章到第八章),分別為認知革命與農業革命。個人認為,當中的論述應該是偏歷史性的詮釋。換言之,閱讀的過程中或許會被作者的論述與引用資料說服,但是裡面的內容不見得代表是唯一真理。總之,前半段個人挑了書中的幾個主題來探討。

一、人類線性演化的存疑

人種並非線性發展,而是在同個時間依不同地理分布,存在多種不同類型的人類。像是尼安德塔人、直立人、梭羅人、費洛瑞斯人、魯道夫人,還有我們耳熟能詳的智人等。不過,有意思的是當我們替非人類物種細部分類的時候,似乎鮮少認知到人類也是如此。[1]

因此,這邊就會產生疑點,現代人都是智人嗎?依據這本書的見解,可以區分為混種繁衍論與替代理論。前者認為歐洲人是尼安德塔人與智人的混種,亞洲人則是直立人與智人的混種;後者則認為只有純種的智人,其他的人種都已經滅絕。[2]

書中有提到混種繁衍論是有可能,因為不同地理分布的人類確實存在部分非智人的不同基因,但是這個理論牽涉到種族主義的政治不正確的爭議。另一方面,替代理論是大多數學者支持的論點。個人則是認為,兩種理論或許是同時發生,並且因為智人的數量比較多,所以隨著繁衍的時間使得非智人的基因變得不明顯或者漸漸地被淘汰。

二、認知革命對人類的影響

根據書中的說法,智人之所以有優勢是因為發生了認知革命,透過文化的誕生使歷史學脫離於生物學。換言之,智人除了活在客觀現實,同時也活在想像的現實。其中,想像的現實是可以將抽象概念實際運用在社會規範,並且依據需求可以迅速改變。像是歐洲歷史出現君權神授,後來又變為主權在民。那麼為何能出現認知革命呢?關鍵或許在於語言的使用方式。根據此書提供的三個理論,其中提到語言的靈活性、語言透過八卦集結小圈子,以及討論抽象的想像力(包含大規模合作的國家概念)。[3]

個人認為,認知革命的時候,或許真的已經具有現代社會的雛形。像是透過故事的傳承來警惕人們面對自然的方式、藉由神話的共識來凝聚有相同信念的人,或者透過語言的交流來選出適當的領導人並且提供規範等。不過此時的社會結構是奠基於理性或者感性呢?或許,這時候還是比較偏向感情論。

三、農業革命誰被馴服?

當想到小麥、稻米還有馬鈴薯的時候,到底是人類馴化植物,還是我們被植物馴化呢?根據書中的說法,小麥在上萬年前只是雜草,如今遍布全球是因為人類花了大量時間細心呵護。換言之,農作物限制了人類生活的範圍,並且改變了人類專長應用的範圍。[4]

這本書提到,過去的農作物或許是奢侈品,但是因為人口的快速膨脹變成必需品後,人類反而因為照顧植物而過得更辛苦。不過,書中也有另一個見解是農業的發展有非物質性的因素,但是不像過往的歷史(如世界大戰)有相關的文獻可以考據。[5]

個人看完上述農業革命的另類見解後,覺得類似的歷史也重演於現在。例如,過去智慧型手機是奢侈品,但是隨著人們對此產品的依賴後,工作事項或開會事宜也漸漸的侵入到我們的私生活。如果說e-mail與即時通時代的回覆是求快,那麼智慧型手機不僅更快並且也克服了空間限制。至於我們是否有因為智慧型手機過得更輕鬆?或者因為智慧型手機而有更多業務?這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四、我們都生活於想像的社會

這本書認為,人們沒想過生活於想像中的組織秩序有三個原因:A秩序與現實結合、B秩序塑造了慾望、C秩序存在於人與人的想像中。[6]

A很好理解,像是人權或者法律規範,大部分的人不會去質疑為何要有法律或者人權是否真的是權利。B書中則是舉例消費主義與浪漫主義的結合,體驗經濟某種程度來說即是製造出來的慾望。最後C提到法律、金錢、宗教、國家的概念不會因為個體的死亡而有多大的影響,因為人們之間塑造的網絡認同了這樣概念的存在。

五、結語

從認知革命到農業革命,再從農業革命探討到對社會的想像後,個人有以下的心得:

人們思考方式的差異,終究是取決於如何的選擇與理解不同類型的外部訊息、並且透過從頭系統性與根本性的學習,藉以改變自己的世界觀。那麼到底是新的思路(世界觀)比較好,或者單純是對過去思路方式的偏見?或許關鍵在所處的社群所塑造的秩序。

當一個人無法以既有思路在特定場域的秩序(互為主體性)得到認同時,就會對自己過去的思路方式妥協,藉以迎合眼前社群的看法。換言之,長期生活在特定氛圍時,人們往往無法察覺自己是活在特定社群的想像空間中。

參考文獻

哈拉瑞(著),林俊宏(譯),2018,《人類大歷史:從野獸到扮演上帝》(臺北市:遠見天下文化)


[1] 見哈拉瑞(著),林俊宏(譯),2018,《人類大歷史:從野獸到扮演上帝》(臺北市:遠見天下文化),頁8-21。

[2] 同上註,頁22-28。

[3] 同上註,頁29-49。

[4] 同上註,頁92-105。

[5] 同上註,頁106-114。

[6] 同上註,頁13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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