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們時常將倫理與道德掛在嘴邊,但是在遇到自己的倫理觀或道德觀與他人產生衝突時,卻可能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的道德信念會傾向堅持己見。因此,這篇文章主要是介紹倫理學的類型、道德與普遍道德的差異,以及為什麼同樣是道德行動者卻會有價值衝突。
一、倫理學的類型
倫理學是了解和檢驗道德生活的形式,可以分成規範性(normative)與非規範性(non-normative)。規範倫理學研究的內容是我們的行為應該接受哪種道德的指引,應用倫理學則是以將規範倫理學應用在實際的案例。
接下來,非規範倫理學的描述倫理學則是運用科學來推論什麼是可以做\。例如,心理學告訴我們在傷害人的時候,多數的人會產生罪惡感,所以我們不能傷害他人;至於後設倫理學則比較抽象,它是用來探討倫理學中術語的含意,像是權利、義務或德行到底是什麼?
總之,規範倫理學與非規範倫理學有一個關鍵的差異。前者是探討我們「應該」(或不應該)做什麼,後者則是探討我們「能」(或不能)做什麼。
二、道德與普遍道德的差異
普遍道德是認同道德的人們皆願意接受的規範,像我們基本上都不會否認人權;社群道德則是會依據不同的民族、文化和宗教而有不同的規範。例如, 同樣是華人卻因為地域的不同而有不一樣的社會規範。
職業道德(或稱為專業道德)則是特定職業才需要遵守的道德規範。例如,會計師、醫師、律師等皆有一套該領域執業需要遵守的操守;至於道德理想是少數人或個人對自己的規範,並且道德理想是不能要求他人也必須遵守。例如,基於環保我不騎機車或開車,這不代表其他人也必須這麼做。
總之,道德包含普遍道德,但是普遍道德不等同於道德。
三、承認道德多樣性
一個有良心和理性的道德行動者,可能也會基於科學或宗教的立場,反對另一位具有良心和理性的道德行動者。這個問題不在於當中有人忽視道德或具有道德缺陷,單純只是我們沒有能力處理所有的反對原因。不同的個體與社會結構有不同的道德需求,我們無法判斷誰的道德生活方式會比較好。
針對可能會有的道德反對,這邊個人只提其中的兩難困境。道德困境,通常發生在道德行動者在特定的情境至少有兩種道德義務。除了只能選擇執行其中一種義務之外,無論選擇哪一種都可能會造成另一種道德層面的傷害。 例如,納粹追捕猶太人的時候,住戶該基於「忠誠」告知家中有藏匿猶太人,還是基於「仁慈」而對追捕者撒謊?
四、結語
倫理與道德確實沒有真正的標準答案,但是倫理與道德所形成的架構,卻會成為遵守道德或法律的我們的義務。因此,僅是遵守最終形成的法律或規則,或者單純適應社會文化的規範是不夠的,我們應該進一步的了解,這些最後產生的結果的源頭是怎麼來。
參考書目:Beauchamp TL, Childress J.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st ed, 1979; 5th ed, 2001.
發佈留言